托管协议书三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托管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托管方: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地 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托管方与受托方共同发展壮大,现托管方与受托方欲就资金托管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第二章 托管方及托管资金
第二条 同意向受托方托管资金人民币 万元( 万圆整);托管方托管的资金不低于一万元,不设上限,但必须是一万元的整数倍。
第三章 托管方的权利
第三条 托管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监督托管资金的用途;
(二)可适时向受托方查询账目;
(三)有权追加托管资金,并不受数额限制;如追加托管资金,则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
(四)每次结算前,托管方所获得的利息收益应当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托管方对新增的托管资金享有与原有托管资金同等的权利;
(五)经受托方审核同意借款后,有权按照月利率2.5%支付相应利息;
(六)结算时,在扣除受托方管理费用后,有权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获得相应收益;
(七)经受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前可退回不超过70%的托管资金;
(八)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托管方的义务
第四条 托管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于20xx年8月3日前将托管资金交付受托方;
(二)在向受托方借款时应当提供高于借款本金数额的财产担保,同时提供至少2名担保人;
(三)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托管资金;
(四)托管方不得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
(五)在受托方合理履行托管义务期间,应当理解并支持受托方的各项决定。
第五章 受托方的权利
第五条 受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收托管方交付的托管资金;
(二)有权委托商会成员对托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三)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由受托方决定;
除利息条件外,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出借给商会成员;
(四)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2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月利率2.5%收取相应利息;
(五)托管资金借给其他社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5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不低于月利率3%的标准收取相应利息;
(六)结算时,有权收取全部托管资金所获收益0.5%的管理费用。
第六章 受托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托管资金;
(二)受托方出借托管资金时,应当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
(三)受托方出借资金时,应当按照托管方的托管资金(含新增的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出借;
(四)每次结算前,应当将托管方的'利息收益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
(五)适时向托管方通报托管资金状况。
第七章 收益的分配及损失的承担
第七条 对于托管资金的运作,每年结算一次。
第八条 托管资金产生收益时,首先由受托方按照收益的0.5%提取管理费用;剩余收益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托管方结算时获得的收益,可以领走,也可以作为新的托管资金托管给受托方。将收益托管给受托方的,应当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
第十条 如受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后无法回收,则受托方不承担责任,有关损失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承担;如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导致无法回收,或者因受托方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导致托管资金损失,受托方应当向托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托管方未如期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资金,则受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与该托管方的托管协议。
第十二条 如托管方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则应当向受托方承担所借资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外的其他违约情况,违约方除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相应赔偿数额的3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 本届商会会长、执行会长、理事换届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者提前终止,应经托管方与受托方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托管方或受托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争议发生时,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应当向临沧市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托管方与受托方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托管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托管方与受托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托管方: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地址:临翔区海关小区18幢
法定代表人:张若云
执行会长:张政健
电话:0883-2144988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合同编号: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上述合同项下的交易款项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委托丙方进行托管:甲方自筹全额交易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托管资金委托丙方托管。
二、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须将托管资金存入丙方开立的下列账号中: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甲乙双方授权丙方于托管资金存入当日即办理对应账户上的止付手续,并由丙方留存存折(单)原件。
四、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直接以现金方式分别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托管手续费(大写 ) 元(小写: 元)。
计费标准为:按托管资金(小写) 元的 %计算托管手续费。
托管期限: 。托管期满,丙方将托管款项支付给甲方,并不承担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五、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待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丙方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并将托管资金划入乙方开立的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自愿中止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应向丙方提交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协议中止,托管手续费不予退回。
七、本协议涉及的条款并不构成丙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承诺。
八、丙方的托管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托管资金予以划付。丙方对甲、乙双方之间因合同关系而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法院等有权机关对托管资金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丙方对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根据《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或《解除合同通知书》完成资金划转时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甲方:大连甘前门诊部
乙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军内外广大患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医疗器械设备和资金扩大门诊医疗服务范围,并达成下面有关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门诊部大楼一楼二间药库和二楼(除B超、牙科诊室外)全部诊室。所有甲方所属办公用品由甲方登记在册,合作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乙方暂开设:1、泌尿性病科;2、男性科;3、妇科等专科门诊。
第三条 乙方每年上交甲方房租费16万,付款方式:分月支付,乙方每月初必须上交甲方当月所应上交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第四条 乙方在开展专科业务门诊过程中,由甲方协调正常工作的开展,但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挂号、收费、设立药房。
第五条 乙方专科门诊提供的药品及项目收费,应符合地方及军队医药卫生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财经规定,建立建全有关帐目,并提供有效相关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按医院规章制度办事,双方应主动配合,为病人早日康复着想。实事求是、文明行医、不收红包、讲医德、讲信誉。凡因乙方门诊所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医疗责任纠纷,影响门诊部声誉或经济责任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出面予以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刊登宣传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但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互不接诊对方相关科室病号。
第十条 乙方聘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部队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行医条件,双方协商同意后先履行相关手续方可上岗,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甲方审核登记,以便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暂定为叁年,自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至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均遵守政府与军队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交回房产。期满后,如协作双方均取满意,可续签协议。不能续签,乙方所投资的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仍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大连前门诊部
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院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0一x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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