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4-07-21 15:42:41
工伤仲裁申请书

工伤仲裁申请书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伤仲裁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伤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级伤残赔偿金______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_____级伤残补助金_______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从受伤到医疗终结补偿费_______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生活费________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______元;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误工费_______元;

9、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第______瞳孔晶体校正手术费、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复查费总计_______元;

10、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车旅费_______元;

1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分左右,员工______在______工作时,不慎___________当天送入____________医院进行救治,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共住院______天。出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____________。

由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私自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86年12月6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双流县金桥镇昆山村2组。联系电话13518149041转王某。

被申请人:巴中市某建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请求事项: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交通费用300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16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600.00元,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3953.00元,总计90153.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被申请人巴中市某建材公司招聘申请人王某。年5月12日下午,申请人王某在处理输送带故障时,不慎右手伸入输送带受伤。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诊断:1、右中指离断伤;2、右上臂皮肤肌肉挫裂伤。申请人王某申请工伤认定,年11月30日,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王某为工伤【见巴市劳社认【】263号】。年11月5日,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为柒级伤残,无护理依赖。

申请人受伤后多次找被申请人解决本次受伤一事,而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费用。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被申请人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即每月1800元共21600元。根据川府发[]42号第8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巴中市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20.91元【巴中市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651元】。被申请人应支付36个月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3953.00元。

同时,被申请人还应支付交通费用3000元。以及停工留薪期12个月工资21600.00元。因被申请人拒绝支付前述费用。现申请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31、35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42号)第8条第2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特申请贵委依法裁决并支持申请人的前列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0319810202XXXX,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X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XX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X号 。

法定代表人:徐XX。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xx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3818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09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31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 ……此处隐藏3078个字……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____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总费用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_______,现年____岁,__,___族,职业___。住本市_______村。于_____年____月受聘于___市_______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_______与大瑶_______分厂,以及_______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_____元/天,吃住由_____负责。

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___时左右,本人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____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_____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___元,已由____公司支付)。于____年__月____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_____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10

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 话:××××××××

被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仲裁请求: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 元。工伤鉴定申请人为×级伤残,平均工资为×元/月,申请人住院×天,停工留薪×月,×年×月×日入职至×年×月×日受伤,所以工伤赔偿具体计算如下:

1.工伤鉴定费用为: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5.住院伙食补助为:×天*×元/天=×元

6.住院护理费为:×天*×元/天=×元

7.停工留薪为:×月*×元/月=×元

8.交通费:

9.住宿费:

10.经济补偿金为:×月*×元/月=×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分左右,员工×××在××工作时,不慎×××××××××××××。当天送入××××××医院进行救治,×年×月×日办理了,共住院×天。出院诊断为:×××××××××××××××××××××。

×年×月×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年×月×日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为玖级伤残。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11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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